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电话:025-85552110.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男女双方因一方出现外遇最终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在离婚诉讼中绝大部分无过错方均会向法庭
更多我们两个人能相遇能走在一起不容易,可是当婚姻带给双方的不再是幸福和美满,不能在维持婚姻关系时,常常采取离婚的措施,夫妻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案中的两大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那在离婚案中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是解决夫妻关系、财产纠纷以及债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电话:025-85552110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男女双方因一方出现外遇最终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在离婚诉讼中绝大部分无过错方均会向法庭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南京离婚律师韦律师指出,《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偿还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南京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是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南京高院的司法指导意见,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做出处理 协议不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赔偿制度,本离婚律师认为建立该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约束双方婚后行为维护家庭稳定、制裁过错方、抚慰受害者所受到的包括精神在内的损害,体现了法
南京市秦淮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最近,本律师在秦淮区法院代理了一起涉及离婚赔偿的案件。该案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赵先生(化名,原告)与胡女士(化名,被告)于6年前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女士曾经怀孕。但由于工作与生活的安排问题,双方决定做人工流产。然而,由于医院的失误造成医疗事故,胡女士无法再生育,并从医院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后由于性格不合,赵先生决定起诉离婚。对此,胡女士虽然同意离婚,但认为自己无法生育的后果与赵先生是有关系的。大体逻辑就是要没有赵先生,自己不会怀孕,自己不会怀孕也就不会去医院做人工流产,要不做流产就不会出医疗事故,自己也不会无法再生育。所以这件事情的根源都在我的当事人赵先生,故赵先生要为无法生育这事儿支付离婚赔偿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