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电话:025-85552110.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男女双方因一方出现外遇最终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在离婚诉讼中绝大部分无过错方均会向法庭
更多我们两个人能相遇能走在一起不容易,可是当婚姻带给双方的不再是幸福和美满,不能在维持婚姻关系时,常常采取离婚的措施,夫妻离婚两种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南京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是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南京高院的司法指导意见,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做出处理 协议不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
南京涉外婚姻离婚律师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其赔偿,本离婚律师现就离婚赔偿问题做一简要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南京离婚起诉律师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 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
离婚案中的两大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那在离婚案中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是解决夫妻关系、财产纠纷以及债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南京离婚律师韦律师指出,《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偿还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div>当今社会因为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离婚的案例不再少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出现第三者的一方无疑违反了法律关于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同时对夫妻双方产生有力的约束,许多夫妻在结婚后选择签订附加财产赔偿的“夫妻忠实协议”或“保证书”,一旦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就会拿出忠实协议请求离婚赔偿。</div> <div>对于上述类似协议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在《婚姻法》颁布之初曾存在较大争议,但近年来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已经得到众多法院的支持,类似的案例在我国法院的相关理论刊物的文章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认可。综合分析其中的法律原理,本律师认为不外乎三点:</div> <div>1、我国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允许夫妻双方对婚前及婚后财产进行约定,该法律制度同我国的《物权法》关于公民私有财产的处分制度是相一致的。既然法律认可公民对私有财产的处分权,所以法律对于“夫妻忠实协议”或“保证书”中关于财产处分的约定是没有理由加以禁止的;</div> <div>2、我国《婚姻法》同时规定了,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因此,一方一旦出现“夫妻忠实协议”或“保证书”中所约定的不忠实行为时,另一方完全可以据此索赔;</div> <div>3、《婚姻法》中强调的夫妻之间互负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基本要求与婚姻关系维持稳定的前提,而该规定是一个原则性的表述,需要在实践中有可行的方式将其具体化,